在建筑装饰行业这个领域里,作为成建制的团队运行依托于项目部,而项目经理是这个团队的牵头人,也算是最高长官了。其秉性、才学胆识即综合能力加之热情度及能动性水准如何,势必直接影响到整个项目的经济的、企业文化方面等多方面的效益。这样一个角色,肯定有其等级、档次高下之分,有其成长的普遍规律;换言之:项目经理也要分他个“三、六、九等”这么一说。
结合我自己在这个行业里近二十年来的打拚经历,概括归纳点点,也来聊聊这个“三、六、九等分”的见地!
我以为大致可以将他们的层次分为五等(或五个成长期=五级档次):
1:能固守己方老板所划定的圈圈调调,忠实地按照合同以及设计文件结合现场情况,将工程本体干得不出大的差错。决算时之结果,与预想的经济目标出入不大。施工过程也算平安淡泊;企业影响力平淡而少有争议(指监理打分的情况)
此类工程类型,一般不太复杂,交叉作业的乙方单位也不会很多,工程量规模不大(应该在500万左右或不超过这个规模);干过一两个较单一的工程且多为副手经历,年龄多在24岁~26岁——是为入门级或见习级;他们视甲方为重之又重。这个年龄段是他们毕业后踏入这个行当以来,摩拳擦掌、跃跃欲试、不躁不馁的阶段。
以上,为一等或一梯次的角色
2:能够按照设计文件要求,结合现场实际,吃准合同条文,揣摩业主心态,做到“有尺度地迎合”与“有原则地变通”相结合;瞅准机会做变更,合理应付搞协调。工作四平八稳,业绩略超预想值且少有负面症遗。完事后,业主、监理及己方老板等多方面对其工作基本满意。 项目管理者联盟,项目管理问题。
此类工程类型,应该有至少是两家以上的乙方协从、交叉作业了。工程量会超过500万甚至更大,己方工种略渐增繁。此人,应已干过三个以上(一梯次)的事儿了,且要保证他起码有一两个是作为主帅经历的。这时的年龄段多半已过了或迈进而立之年,在27~32岁之间——是为成长期阶段;这一时期的他们,对于甲方的认识深度,处在主动地探究和乐于与其周旋之间;道理是,经历过了,没有被淘汰,成了家或许已为人父,正负方面的经验教训也有过,还记忆犹新,但社会交际或内外事务也逐渐增多起来。有时候工作精力不能集中,有时候处理事情似愤青而欠老辣;揣摩各方心理和分析各类事物有兴趣而无定性;故,即便体现了有限效能也难有更大建树。
以上,为二等或二梯次的角色
3:能循本位又能争地位阶段,指该项目经理已在这个行当里摸爬滚打十年之久了,独立思考和调动同僚、吃透合同和协调相关;创造机会求变更和纵横捭阖树形象,亦庄亦谐搞关系和运筹帷幄理内务等等,均已步入成熟期了。工程起码要干上四五星级以上两三例,当然也许有过砸锅的经历但遇伯乐识马不疑不弃——仍以重托而有此幸运哪!要想达到这第三个阶梯,一般年龄段要在33~39岁之间来的——是为亚成熟期阶段。与甲方,愿意玩些猫捉老鼠的游戏了;他们这个时间段之前或之初,酸甜苦辣也尝了,喜怒哀乐也遇过,外交交际逐渐减少、后院院墙日益见牢(嘻嘻~不牢固、则早散伙了!该有另一说法了噢!);到了年富力强的高出产期阶段了。不惑之年的他们,事情一般不会干砸锅,但老板也开始对这样的主儿有所防范了!
以上,为三等或三梯次的角色
4:不仅仅是方方面面运作熟谙,成绩斐然;而且能在前三梯次之上,除了保障做好顺当的活计、还能力争搬转逆境的局面。工程可做到能赚则努力多赚,若亏则尽量少亏的程度。能对合同框架提出修订建议(甲方死守则另论);能掌控己方也能抑制甲方,且能利用好监理、忽悠好行业管理、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等等。在多家乙方同场竞技的环境中,他们多半会注重塑成其领袖形象——不遗余力地朝此方向努力着、奋斗着…… 项目管理者联盟文章,深入探讨。
这个时期的他们,除了做好眼前工程之余之外,也许还能为拓展本方市场,发展后续项目或扩展延伸效益而埋伏笔……年龄段多在40~45岁之间来的——是为成熟期。诚然,这个时段的项目经理,尤为让老板时时感到不安……!
以上,他到了第四等级的角色了
5:待熬到第五个阶段,这项目就做精了,关系也做油了,甲方也看透了,老板也看够了;相反的是,对于同僚以及下属(包括下面的工长们),却渐渐看重了。搞项目:玩不多的是技术成分、而更多玩的是“艺术成分”(指某种工作技巧)。这个时期他们在迈向“知天命”的境界,要么:余热依然,辣水老汤地将份内份外事情干得酣畅淋漓;要么:先干得是让你老板无可挑剔,后让你老板就无可奈何!因为,他们本身就具备做老板的“潜质”了啊!当然,无斗志者和老“黄忠”者,在这个行当里都不会太多。些许,还得靠伯乐者的“德”或合作者的缘份去维系着这样的工作氛围。这究竟是个什么课题,其中的学问既深而又浅显——因为,凡事、存在即合理。 要提示的是,这个时段的项目经理既然接受了这样的托付,就会干得比上四个档次的角色更为娴熟洒脱。有想法,也只是下步的事情。因为,他们不情愿在这个行业圈圈内失掉晚节和毁掉形象。
当然,这五个层次的划出即成长阶段之概述,圈内亦不乏少年英才的出现,例外则属个案,规律是为普遍。